今天聽阿蓓的轉述,史籍老師說這次文學獎投稿不知道該找哪位同學的作品,
因為大多數人的主題都是關於自己。 我也是寫自己的小時候家人間發生的事,所以聽到這番話覺得有些難過,彷彿不受肯定, 寫自己難道不是件理所當然的事嗎? 於是我開始在心中跟史籍老師的說法辯論。 專科這段期間,正是青少年轉大人的重要階段,這段短短五年內接觸到的知識和人事所帶來的影響, 遠比之前的人生裡的際遇來得大。我們開始建立的自我意識,也正漸漸成形。 我們從過去懵懵懂懂進化到覺察自我、反省過去,所以寫自己是很正常的。 再來,青少年的階段本來就是擁有強烈的與外界有所連結的渴望、希望被世界理解的。 或許就這些吧! 想著這些反駁,倒也覺得滿意,但是老師的說法裡似乎還有什麼無法被駁倒的。 除了寫自己,還能寫什麼呢? 把眼光從自己放到頭頂、放到四周、放到台灣、放到世界? 是我的眼光太窄嗎? 除了自己,我還能寫些什麼呢? 感覺很多,但是能洋洋灑灑寫出一大篇的很少,大概是功力不足。 慢慢想著的同時,希望有人能提供一些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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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yia/MAIA我已經堅定好立場, 尚在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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