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抗爭中的女性 by Queerology
推推Queerology,透過V太太認識的女性主義天地。 先前周庭被捕後,她似乎被賦予了民主女神的印象, 但看著新聞總覺得有說不出來的Ganna怪怪。 以為自己又妒忌他人、他女性的成功,聽了這一集後, 釐清了那還有對於這種敘事的距離感。 周庭與何韻詩是兩位我最先想到的、香港抗爭運動中較知名的女性, 又再想到那位古典畫作中裸著上身、舉著法蘭西旗幟的女性, 換到現代,變成了工地帽、護目鏡、口罩,男或女我忘了。 其他還有眾多圖像創作在台北基地書店展覽, 女性及女性的身體仍乘載很多凝視, 領導(儘管說無大台)、動態或較為暴力的抗爭位置也仍舊充斥著男性。 如何看待這些被宣傳的敘事? 又想到我對自己想法的解讀,太自我中心(放大)、道德上吹毛求疵, 以致無法再思考眾人所關注的形象建立在何種預設,而我真正妒忌的又為何物,實在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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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日看完了只有六集的日劇,角田光代的小說改編。 (題外話:他的散文集《今天也謝謝招待了》讓我對於擁有味蕾感到幸福。) 若要簡介這個日劇,可以參考Mplus的這篇文章: 為何她殺了五個親生孩子:安德莉亞‧葉茨案 張茵惠 日劇一向有帶起社會正確思想風潮的使命感吧,有時候會變得像在說教,或是尷尬正能量爆發, 但就題材來說,《問題餐廳》跟《過努力小姐》不錯,尤其是這《坡道途中的家》。 所被激發的情感,與現實 視角決定了導演要帶給你的眾多情感,如同社會建構的道德觀。 在其中,我感受到了龐大的憤怒,而我認為有女性主義思維(無論察覺與否)的人, 都會反覆地同理、驚訝、無力、悲傷。 被煽動的情感過於強大,有一部分是劇集的目的,但卻是從真實而來。 「母親殺了孩子」,使用了這個殺、使用了這些身分, 就變成了一件悖反天理的極惡,直覺式的論斷失去脈絡,更失去造成此類事件的結構。 然而這些「ドラマ的」、「Dramatic」的事件,往往是真實被忽略後的苦果。 還未看過《我們與惡的距離》,但是這些戲劇試著在過於忙碌的今日社會, 用小份量且精細的包裝,呈遞於眾人那浮生,並且提醒每個人都有像這篇: 誰該為性剝削負責?N號房事件中的結構不正義與社會大眾的責任 黃譯萱 / 美國北卡羅萊納大學教堂山分校(UNC – Chapel Hill)政治系博士生 所述的「責任」,或至少給予關注。 當談起女性主義,容易被打入「歇斯底里」、「這杯水想強姦我」的父權宰制, (背後是性別歧視的意識形態,詳情請見Kate Manne的《不只是厭女》) 甚至更隱微地被淹沒;女性權利運動走過百年,來到了一個tricky的時代。 世間領導者的性別比、小朋友畫著粉紅護士姊姊、娘娘腔與女漢子的高低隱喻, 從過去爭取與男性同等的權利、公共的參與,到後現代,則要求著解構。 任何關乎性別的必須被挑戰,甚至有「為何要求與男性同等的權利?」的疑問。 而性別為何也不重要,女性主義挑戰的是一個體制, 管他是理論根基、問題框架、意識型態,它就是一個詮釋的方法, 男性的出席也相當重要:朱家安/社會已經很平等了,為什麼還要讀女性主義? 鳴人堂。 私領域現代化照出的「迷惑」 這部分的知識大多來自於V太太在鳴人堂和FB的撰文,讚。 私領域在資本主義、現代化下快速變遷,卻尚未適應, 上個世代的教養顯得不足,少子高齡化、教育資本化和競爭、 多種親密關係的倫理辯論、性解放,每個人都還在學習。 撇開「天下無不是的父母」、教育知識專業化後,育兒和親職的學習漸受重視, 女性因為生育功能而被光榮化或被當工具,所被期待應該附加的生養知識和責任, 也能夠轉移至男性,甚至同性或其他種類的「家庭」,也能像這樣: 厭世媽媽脫口秀 Ali wong:你以為我真覺得母乳很棒?我餵母乳只是因為它免費! by Phoebe女人迷,賦予自己認同的意義。 同時也會有墮胎考慮期公投、日本頻傳孕婦遭不友善對待 被視為麻煩恐是主因 中央通訊社CNA 之類的新聞,許多的政經環境的挫折、外在精神壓力。 育兒如何成為了「迷惑」,我想不出個答案, 會是個人主義化?育兒的由家務事走入公共空間,某些人感到權利被侵害? 甚至孕婦被當作「已被佔有的生產工具」?或是對生育功能的忌妒,就像陽具忌妒? 社會期待滿溢而出的焦慮?不同群體、個體的角度有何差異? 以上都還要再想想。 今天,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之一的Ruth Bader Ginsburg去世, 這位被寫入課本的偉大女性逝世的消息有些震驚,也讓我想發布這篇文章,儘管未成熟。 以金斯伯格大法官的名言和該發言影片連結,結束這回合(最高目標!): People ask me sometimes, when — when do you think it will it be enough? When will there be enough women on the court? And my answer is when there are nine. 台灣從中華民國1949流亡來台之政權獨立,即所謂「台獨」的意識型態, 所欲實現之制新憲、建共和的方法很多,這是「獨立這邊請」粉專一直強調的, 這些情況鑲嵌在歷史之上,依循著路徑,引著台灣的未來走向。 另一方面,台灣若要獨立,雖具備有效性標準之領土、人民、主權、政府, 但是建國意識、國際關係、法理現實仍存在缺漏,過程無法躁進或武斷也是它所不斷提醒的。 國際法專家黃居正主張臺灣採「科索沃模式」制憲建國:現狀已不值得去維持 三日前發表於沃草的這篇文章中,讓我想了下。 「科索沃模式」,是由代表公眾的立法機構, 以簡單多數決(贊成>反對即可)的方式通過新憲法、宣告獨立,再交由公民複決。 文中寫道此為強調程序;獲得民意授權的國家代議機關, 它的法律基礎依賴程序正當性--合法及合理性。 中華民國政府來台,直到廢除萬年國會、總統直選、政黨輪替, 才真正算是民主形式的鞏固,被當作政治的遊戲規則, 而那時坐在立法院的委員們才能說有代表性。 廣泛的人民是否透過公平及競爭的選舉,塑造並課責立法機關? 若有,科索沃模式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而問題就是如何剝離「中華民國政權」,剝離這個認同、這個身分: ......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裔居民曾經經歷過種族清洗、遭到大量的人命損傷,這對於他們進行政治步驟時,帶來很嚴重的寒蟬效應......價值翻轉的條件確實不容易滿足,但是臺灣相較科索沃的優勢在於,臺灣的立法機關在多年來,透過民主草根化,以及憲法實質化,讓臺灣人習慣立法院的領頭羊效果,如果新憲法法案在立法院取得合法性,日後即使還沒完成價值翻轉,也會對臺灣社會有推波助瀾的效果。 *** 人民與立法的信任互賴關係,是國家不致治理失敗的條件,也是制憲建國的基礎。 探究其根本,是為人民之自主性(也是重要國際規則),即人民為主體; 就算台灣人民現在仍舊活在中華民國政權這個形體中, 自1990年代去威權、民主化以來30年,已有足夠的民主基礎去容納國家未來的討論, 並且有意無意地,被威壓或感到驕傲地,正在建立主體性,對於政治議程的掌握也增加。 「你也就是在籌建憲法時刻,而不是消極等待憲法時刻。大家對於憲法時刻,總是想像他是一個意外事件,是一個被外部形成的時刻,其實在多數國家的修憲過程中,憲法時刻是被集體意志激發,是公共宣傳的結果」 最近公佈很多民調,關於台灣人意識、維持或獨立, 或者立場比較鮮明的民間團體調查的國家正常化意願, 加上美日高級官員以官方名義訪台,這些便是公共宣傳。 這些宣傳,可以看成獨立的立場在對抗中共時不時的武統威嚇、軍機繞台。 但其實除了宣傳,看不見的運作或滲透也是激烈攻防。 轉型正義、課綱調整、經濟脫鉤等等,也能催生台灣人的民族意識。 保守式的民族主義利用排除外敵的方式宣揚愛國情操,以利國家內部秩序的維持、對權威的服從; 自由主義、理想主義式的民族主義鼓吹民族的自主自決,以實現集體式的個人自由。 各方機關的行為釋出訊號,告訴每個台灣人民必須面對。 這不是統獨假議題,可以是價值的選擇,也可以去計較利益, 只是選擇的時刻在百年追求之後,李前總統逝世之際,被加速了。 |
Meyia/MAIA我已經堅定好立場, 尚在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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