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從中華民國1949流亡來台之政權獨立,即所謂「台獨」的意識型態, 所欲實現之制新憲、建共和的方法很多,這是「獨立這邊請」粉專一直強調的, 這些情況鑲嵌在歷史之上,依循著路徑,引著台灣的未來走向。 另一方面,台灣若要獨立,雖具備有效性標準之領土、人民、主權、政府, 但是建國意識、國際關係、法理現實仍存在缺漏,過程無法躁進或武斷也是它所不斷提醒的。 國際法專家黃居正主張臺灣採「科索沃模式」制憲建國:現狀已不值得去維持 三日前發表於沃草的這篇文章中,讓我想了下。 「科索沃模式」,是由代表公眾的立法機構, 以簡單多數決(贊成>反對即可)的方式通過新憲法、宣告獨立,再交由公民複決。 文中寫道此為強調程序;獲得民意授權的國家代議機關, 它的法律基礎依賴程序正當性--合法及合理性。 中華民國政府來台,直到廢除萬年國會、總統直選、政黨輪替, 才真正算是民主形式的鞏固,被當作政治的遊戲規則, 而那時坐在立法院的委員們才能說有代表性。 廣泛的人民是否透過公平及競爭的選舉,塑造並課責立法機關? 若有,科索沃模式不失為一種好方法。 而問題就是如何剝離「中華民國政權」,剝離這個認同、這個身分: ......科索沃的阿爾巴尼亞裔居民曾經經歷過種族清洗、遭到大量的人命損傷,這對於他們進行政治步驟時,帶來很嚴重的寒蟬效應......價值翻轉的條件確實不容易滿足,但是臺灣相較科索沃的優勢在於,臺灣的立法機關在多年來,透過民主草根化,以及憲法實質化,讓臺灣人習慣立法院的領頭羊效果,如果新憲法法案在立法院取得合法性,日後即使還沒完成價值翻轉,也會對臺灣社會有推波助瀾的效果。 *** 人民與立法的信任互賴關係,是國家不致治理失敗的條件,也是制憲建國的基礎。 探究其根本,是為人民之自主性(也是重要國際規則),即人民為主體; 就算台灣人民現在仍舊活在中華民國政權這個形體中, 自1990年代去威權、民主化以來30年,已有足夠的民主基礎去容納國家未來的討論, 並且有意無意地,被威壓或感到驕傲地,正在建立主體性,對於政治議程的掌握也增加。 「你也就是在籌建憲法時刻,而不是消極等待憲法時刻。大家對於憲法時刻,總是想像他是一個意外事件,是一個被外部形成的時刻,其實在多數國家的修憲過程中,憲法時刻是被集體意志激發,是公共宣傳的結果」 最近公佈很多民調,關於台灣人意識、維持或獨立, 或者立場比較鮮明的民間團體調查的國家正常化意願, 加上美日高級官員以官方名義訪台,這些便是公共宣傳。 這些宣傳,可以看成獨立的立場在對抗中共時不時的武統威嚇、軍機繞台。 但其實除了宣傳,看不見的運作或滲透也是激烈攻防。 轉型正義、課綱調整、經濟脫鉤等等,也能催生台灣人的民族意識。 保守式的民族主義利用排除外敵的方式宣揚愛國情操,以利國家內部秩序的維持、對權威的服從; 自由主義、理想主義式的民族主義鼓吹民族的自主自決,以實現集體式的個人自由。 各方機關的行為釋出訊號,告訴每個台灣人民必須面對。 這不是統獨假議題,可以是價值的選擇,也可以去計較利益, 只是選擇的時刻在百年追求之後,李前總統逝世之際,被加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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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yia/MAIA我已經堅定好立場, 尚在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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