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 從來都是無可避免的,雖然背後的原因可能很多,
但是當它是個藉口時,被視為不負責任的機率很高。 要能單純地忘記,除非患上腦部疾病,不然是不可能的, 在忘記之前,我們可能分了心、逃避(不論意識與否),或是根本沒有放在心上。 由此可見,這被我們所忘,是令人提不起興趣去真正記住的事。 為何說到此問題? 其實只是因為我又忘了做答應某人的小事,並對此感到一點點自責、及更多的憤怒, 來自對方的提醒(或在我眼中的責備)就像一股作用力,而自然產生了反作用力, 也就是推卸責任,或是至少想找個藉口回應。 我覺得我是忘記了這件、似乎我從來就沒知道過的事,所以我生氣, 就像因為別人做的壞事算到了自己頭上。 總之,我在想這樣到底能說得上是不負責任嗎? 畢竟我不知道:責任在哪?或是真有責任這回事嗎? 以上就是今天的牢騷。 既然提起了忘記,我想起前陣子史籍老師是如何地輕描淡寫,那學生的- 金魚式學(ㄧㄥˋ)習(ㄅㄟˋ)法。 白繳學費學一些學了就忘記的事實,不愧為現在的主流, 連老師都能捉一把風般地說過去(包含著滿腹無奈), 學校裡所要傳授的是什麼,真的該好好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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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yia/MAIA我已經堅定好立場, 尚在施工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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